凭证学校《本科生学籍治理划定(修订)》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实验步伐(修订)》有关划定,现将往届结业生申请结业和结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结业离校后两年内经补考或者重修缺乏格的课程或者实践训练环节,审核效果及格,抵达学校本科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结业,以本科结业证书换发本科结业证书。
2.结业或结业离校后两年内完成专业作育计划各项要求的本科结业生,知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业的同时抵达辅修专业作育要求的,可以与主修学位同时申请辅修学位。
结业后两年内未修满学分或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再换发结业证书和揭晓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4日之前,请提前与学院联系
三、申请步伐
(1)申请人填写《往届结业生结业申请表》(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或《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自己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学院。
(2)申请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正背面电子照片,申请结业的,提交结业证书电子版照片;申请学士学位的,提交结业证书电子版照片(犹如时申请结业,则不需提供)。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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