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批院级品牌课的通知
各学院:
凭证《公海彩船(北京)品牌课评估治理步伐》(中公海彩船京教〔2015〕7号)文件要求,现启动第四批院级品牌课评选事情,详细事情要求通知如下:
1.如评选步伐有修订,请重新提交,并对修订部分予以说明。
2.院级品牌课评选的课程必需是2018-2019学年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如在评审时代有课程作废,不再增补和替换。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之前凭证附表一提交参评院级品牌课的课程汇总表、西席课表、教学日历和院级品牌课申请表(见附件二),以备校教学专家组听课。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