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基金会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整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凭证《北京市财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转蓬勃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解事项的通知》(京财税〔2016〕297号)有关划定,我校教育基金会通过了北京市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核,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整体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京财税〔2018〕996号附件:北京市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整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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