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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公海彩船(北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治理步伐(试行)》

发文时间:2022-03-08 撰稿人:

 

第一条 为增强学校国有资产治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清静完整,凭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暂行步伐》(财务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治理暂行步伐》(教财20126号)、《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增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治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公海彩船(北京)国有资产治理步伐(修订)》(中公海彩船京国资20146号)等有关划定,团结学校现实,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学校在包管正常教学、科研等事情的条件下,经批准以有偿方法将占有或现实占有的国有资产(如房产、园地、仪器装备等)让渡给公民小我私家、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国有资产出借是指学校在包管正常教学、科研等事情的条件下,经批准将占有或现实占有的国有资产在一准时期内以无偿方法借给公民小我私家、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执律例则,遵照权属清晰、清静完整、危害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治理部分为国有资产治理处 ;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学院、职能部分、直属机构为归口治理部分 ;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小我私家为资产占有人。

第六条 归口治理部分和资产占有人未经国有资产处授权不得将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对内出租出借由归口治理部分参照相关步伐自行划定。

第七条 出租收入必需上缴学校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治理。

第八条 国有资产治理处行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治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执律例则,制订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治理制度,对出租出借举行审批、授权、监视检查,涉及重大问题须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议 ;

2.认真举行果真招租、委托评估机构对拟出租的国有资产举行评估等 ;

3.认真资产出租出借有关条约的审批,凭证教育部、财务部划定的权限和程序推行报批报备手续 ;

4.认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种种文件、协议、条约、台账等资料的网络和归档事情 ;

5.认真对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形举行清查、统计、汇总及上报事情。

第九条 归口治理部分行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治理的主要职责:

1.认真本部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申请 ;

2.认真制订出租出借条约并报国有资产治理处审批 ;

3.认真本部分出租出借资产的羁系,建设出租出借台账 ;

4.认真租金的催缴 ;

5.每月向国有资产治理处报备出租出借变换情形 ;

6.认真本部分出租出借争议处置惩罚。

第十条 资产占有人不得将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如需出租出借的须通过其所在的归口治理部分实验。

第十一条 国有资产出租,原则上应接纳果真招租的形式确认出租的价钱,须要时可接纳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的步伐确定出租的价钱。对不相宜接纳上述方法确定出租价钱的(如招租、评审、评估本钱过高、一样平常性的出租等)可接纳市场较量、整体谈判等方法确定出租价钱 ;因特殊事项(如引进人才等)不宜以市场价钱出租的以条约约定为准。

第十二条 国有资产出租限期原则上不得凌驾五年,出借限期原则上不得凌驾一年。

第十三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当事人和归口治理部分认真人的责任,违法者追究执法责任。

1.私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 ;

2.弄虚作假、勾通作弊,遮掩租金收入的 ;

3.坐支和挪用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 ;

4.其他违反国家或学校相关执律例则的。

第十四条 本步伐宣布前,各部分已签署尚未到期的资产出租、出借条约,其内容条款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相关划定的,在条约存续期内继续有用,条约终止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出租、出借的,按本步伐执行。

第十五条 本步伐自201831日起施行,国有资产治理处认真诠释,克拉玛依校区参照执行。

 

 

 

 

 

 

 

 

 

 

 

 

 

公海彩船(北京)校长办公室      2018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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