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实验室的清静治理,作育师生清静意识,切实做好实验室清静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情,有用提防和镌汰实验室清静事故,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实验室清静督查机制,包管宽大师生人身、工业清静和校园稳固,凭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清静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经学院党委会决议,建设地球科学学院实验室清静督查组。
一、职员组成
组 长:马 勇
成 员:高丽明、朱 雷、庞 宏、王海洲
二、事情步伐
1、实验室清静督查事情是学院清静治理事情的主要组成部分,督查组在学院清静向导小组的向导下开展实验室清静督查事情,按期对实验室开展清静检查事情。其中一级清静危害实验室每周不少于1次、二级清静危害实验室每两周不少于1次、三级清静危害实验室每月不少于1次、四级清静危害实验室每学期不少于2次。
2、督查组设组长1名,认真实验室督查年度事情妄想、督查事情安排、年度检查事情总结等事宜,督查组成员认真详细的现场实验室清静督查事情和检查报告撰写。
3、督查组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为:按实验室安全危害等级按期对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开展清静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催促各实验室对检查出的清静问题或可能保存的清静隐患举行整改;对进入实验室师生不清静的实验行为举行督查;向学院实验室清静向导小组提交年度实验室清静督查事情报告。
4、督查组成员由学院决议,本次任期两年,可连任。
中共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
地球科学学院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